2014天津两会 花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利润不足10% 建议给予企业增值税优惠
- 发布时间:2018-05-06 13:43:36
- 发布者: 总管理员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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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明说,目前对于循环经济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同时,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他进一步谈到,天津再生物资回收的货源大多来自居民、 西安阿里斯顿热水器售后拾荒人员以及小规模的废品收购站,主要是一些废报纸、废纸壳之类。
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摄影 慕笛)
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摄影 慕笛)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0日电:今天上午,参加2014天津两会的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在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建设美丽天津,“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一员,我在这次两会期间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
花明说,目前对于循环经济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同时,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他进一步谈到,天津再生物资回收的货源大多来自居民、拾荒人员以及小规模的废品收购站,主要是一些废报纸、废纸壳之类。这样一来,资源再利用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企业销售再生资源产品却需要全额上缴17%的增值税,回收企业的经营利润不足10%。
针对这一情况,花明在提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市政府牵头成立发展再生资源行业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等有关部门领导、重点园区、有关协会和西安林内热水器售后商会企业代表作为委员,构建废旧商品的分类回收标准、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是健全财税金融政策,“让‘正规军’打得过没有资质的个体户”。花明建议,以循环经济产业区为试点,对园区实行稳定、可持续的税收扶持政策,给予回收企业增值税优惠。同时,发挥增值税链条作用,使能够享受税负政策的范围覆盖全部再生资源产品。
花明谈到,第三条建议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京津冀城市群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园区集中处理的机制。”
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摄影 慕笛)
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摄影 慕笛)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0日电:今天上午,参加2014天津两会的市政协委员、天津市资源再利用商会会长花明在接受人民网天津视窗采访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建设美丽天津,“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一员,我在这次两会期间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
花明说,目前对于循环经济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同时,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他进一步谈到,天津再生物资回收的货源大多来自居民、拾荒人员以及小规模的废品收购站,主要是一些废报纸、废纸壳之类。这样一来,资源再利用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企业销售再生资源产品却需要全额上缴17%的增值税,回收企业的经营利润不足10%。
针对这一情况,花明在提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市政府牵头成立发展再生资源行业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等有关部门领导、重点园区、有关协会和西安林内热水器售后商会企业代表作为委员,构建废旧商品的分类回收标准、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是健全财税金融政策,“让‘正规军’打得过没有资质的个体户”。花明建议,以循环经济产业区为试点,对园区实行稳定、可持续的税收扶持政策,给予回收企业增值税优惠。同时,发挥增值税链条作用,使能够享受税负政策的范围覆盖全部再生资源产品。
花明谈到,第三条建议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京津冀城市群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园区集中处理的机制。”